□ 周暢 徐海濤
   一份死亡證明開出後,不再檢查嬰兒生命體徵,就送往殯儀館火化,醫生、護工的兩項失誤,被安徽省衛生廳通報證實。
   安徽省衛生廳通報認定,安徽省立兒童醫院病嬰被送殯儀館事件屬於嚴重誤診。記者採訪瞭解到,這名患有嚴重先天性呼吸系統畸形的嬰兒,醫生檢查後開出一份具有法律效應的死亡證明之後,就沒有再經過複查;護工把嬰兒轉移、送去殯儀館火化的過程中,都不曾聽聽孩子的心跳。此外,11月12日嬰兒父母主動簽訂了放棄治療的協議書,將嬰兒後事委托給醫院就不再出現。
   草率行醫,是醫生的失職,醫院在這起事故中也負有直接責任。生而不養,是父母的缺位。簽訂放棄治療的協議並不代表結束了監護的義務。從法律意義上說,放棄治療是違法和無效的,更是涉嫌遺棄。
   每一個問世的孩子都有生存的權利。只要他們存在,都應有生命的尊嚴。  (原標題:孩子的生存權誰也不能剝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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