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報記者 朱婷   @市五中院:為爭一棵樹,巴南區的邱老太與鄰居發生口角,氣憤之下竟將鄰居家的幼童殘忍殺害,最終身陷囹圄,太不值!
  被告人邱老太與周某夫婦系鄰居,居住於巴南區農村。2014年2月10日傍晚,邱老太與周某夫婦又因屋前院壩的一棵青杠樹權屬問題發生口角。爭執未果,邱老太心生怨恨。次日,邱老太怒氣難消,遂從家中取出一把單刃刀,進入周某夫婦家中,發現卧室熟睡的兩個幼童後,即持刀朝其頭面部、左頸部刺去。周某夫婦聽到家中孩子啼哭後回聲喊叫。恐罪行敗露遂停止捅刺,邱老太將刀丟棄於堂屋,遂逃離現場。周某夫婦趕至卧室後,撥打120就醫。經現場確認,男童死亡,女童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邱某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。鑒於認罪態度好,且案發起因系鄰裡糾紛,故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,但應對其限制減刑。宣判中,邱老太未當庭表示上訴。
(原標題:老太與人爭吵 揮刀砍人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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